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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7/5/12
1、学校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、重要文件、资料及图片,由学校档案室集体统一管理,做到专室、专柜、专(兼)职人员负责。
2、各种文件和重要资料按时交档案室保管,移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。’
3、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做到防潮、防晒、防虫、防鼠,保持室内整洁。
4、查阅档案在室内进行,如特殊情况一天内经档案人员同意,二天以上由常务副校长批准,并办理手续按时归还。
5、查阅档案不得染污、涂改、撕毁、圈点,未经同意不得复印。
6、档案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、保管利用,做到存放有序,管理规范,定期清点,确保安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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