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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港老年大学规章制度
发布时间:2017/5/2

苍南县龙港老年大学,经中共苍南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县委发〔199563号文件批准,创办于1995515日。22年来,学校在苍南县委、县政府和龙港镇委、镇政府的领导下,在县委老干部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,在历任校长的努力下,牢牢把握“增长知识、陶冶情操、促进健康、服务社会”的办学宗旨,以创建规范化老年大学为目标,以人为本,与时俱进,有力地推动了老年大学各项工作的开展。最近,国务院颁发了老年教育《五年规划》,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进一步发展社区教育,大力发展老年教育、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、重视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,到2020年,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初步形成,实现全国开展社区教育的县(市、区)全覆盖。龙港镇委和镇政府积极响应,对老年教育工作相当重视,派遗强有力的人马到龙港老年大学,组成新的领导班子:中共苍南县委常委。龙港镇委书记陈为来任名誉校长,陈如奏任校长,陈志柱任常务副校长,主持学校日常工作。

目前,我校新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员工,正以崭新的姿态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,决心开拓创新,与时俱进,不断拓宽办学模式和办学渠道,改进和调整专业课程设置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为把龙港老年大学办成一流老年大学而努力奋斗。

为了进一步增强龙港老年大学办学能力,提高管理水平,更好地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我们在过去的《规章制度汇编》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、修订相关规章制度。现汇编成册,以便在工作中遵照执行。

时代在前进,形势在发展,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,学校还将根据不断发展的教学和管理要求对规章制度进行及时补充、修订和完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龙港老年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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